《葉謝鄧》合伙人


  • 葉謝鄧律師行:分行多、律師眾、資歷厚、經驗豐、實力強
    高級合伙人:謝連忠律師。執業14年‧創辦葉謝鄧律師行‧曾接受各大媒體無數訪問、婚姻監禮人。
    疏忽傷亡索償管理合伙人:謝連豐律師。本行辦超過600宗傷亡索償,賠償總額億計。
    債務重組、破產案管理合伙人:孫楚雍律師。本行已辦理過千宗IVA、超過五千宗破產。
    樓宇買賣、贖樓、IVA、破產案合伙人:鄧達明律師。本行已辦理過千宗IVA、超過五千宗破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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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September 2004 | Main | April 2008 »

離婚律師費.代支費用(又叫雜費)

離婚律師費:

  • 要求離婚法院在離婚申請時,作出贍養費或其他附屬濟助頒令(子女管養權或稱子女撫養權)
  • 要求子女管養權或稱子女撫養權
  • 要求定期或整筆付款之贍養費協議頒令
  • 要求樓宇物業協議頒令,即財產分配令
  • 無抗辯離婚申請,但配偶不簽回認收書(表格四)
  • 有抗辯婚姻訴訟/離婚申請,以不合理行為或通姦理由提出離婚申請

離婚代支費用(又叫雜費):

離婚法庭所收費用:

  • 入稟離婚呈請書 $630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呈請書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  • 申請離婚聆訊指示 $630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暫準令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附屬濟助令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
影印、郵費、交通費及其他費用

贍養費:法例、法庭考慮因素

贍養費的法例:

現時香港有關贍養費的安排,是由香港法例第16章《分居及贍養令條例》(Separation and Maintenance Orders Ordinance)及第192章《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》(Matrimonial Proceedings and Property Ordinance)所規定。

除此以外,離婚雙方亦可以不經法庭的程序,以協議形式訂明有關的贍養責任。

現時香港並沒有中介組織落實贍養費令之執行,如果因未能收取贍養費而導至經濟困難,可以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。據接觸有關個案的社工透露,現時的制度對收取贍養費一方(絕大部分為女性)造成相當大的困難及壓力。

《分居及贍養令條例》規定在一些特定情況之下,例如丈夫酗酒、吸毒、遺棄妻子等,妻子可根據條例,向法院要求發出分居及贍養令。在某些情況下,丈夫亦可以同一條例要求與妻子分居。命令內容包括申請人不再有義務與其配偶同居、將該婚姻所生育的子女管養權交予配偶、訂明交予配偶及子女的贍養費數額及付款方式等。

倘夫婦引用《婚姻訴訟條例》訴訟離婚,推翻婚姻或制令分居,《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》授權法院頒發贍養令予任何一方。後者條例稱,即使在訴訟主題未判決之前,法庭可頒令中途贍養令作為緊急救濟。然後,在頒發暫准制令或其後任何時間,法庭可發出正式贍養令。贍養費可以以一次過付款、定期付款、具保定期付款、付予一信託基金或其他方式發出。贍養費並無最高限額,最長有效期可至夫婦任何一方死亡為止。

法庭在判決贍養費數額時考慮因素:

法庭在判決贍養費數額時,會考慮多種因素,例如:

  • 婚姻雙方各自的入息、
  • 賺錢能力、
  • 財產和財源、
  • 各自的經濟需要、義務及責任、
  • 婚姻未決裂前的家庭生活水平、
  • 各自為家庭幸福所作的貢獻等因素。
  • 法庭亦可以在頒贍養費令之後,在情況改變或獲得新的証據下,例如付款一方再婚以至有新的家庭負擔,重新釐定贍養費的水平。

    贍養令的執行:

    至於贍養令的執行,主要是靠贍養費一方主動服膺,現時香港並沒有任何主動執行的行政制度或措施 ,要待收贍養費一方向法庭提出訴訟,由法庭作出有關的強制。

    判決子女撫養權原則或依據

    原則就是為子女的福祉及利益(welfare and interest of the child)著想,認為由那一方撫養對子女較好。

    如雙方有爭議,法庭會要求社會福利署提交一份報告(Social Investigation Report),社會福利署職員會約見父母雙方,了解他們的情況及渴求,並作出建議,一般來說,如子女年紀較小,撫養權給予母親的機會較大,如果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子女,法庭會判男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費,所以女方的經濟能力對爭取撫養權並不算重要因素。

    此外,法庭會依照社會福利署報告的建議判決的機會也較大。

    離婚女律師:許麗欣律師






    免費電話諮詢
    65366666 (假日照常)
    Website www.matrimonial.hk

    • 葉謝鄧律師行律師‧離婚案部門律師‧香港律師
    • 主力離婚、撫養權、贍養費
    • 流俐語言:普通話‧廣東話‧英語
    • 擅長:家事網:離婚、撫養權、贍養費
    • 《皇庭壹號》:生活必備法律書顧問團成員(家事法律部份)
    • 曾任政府衛生督察,強項:食物環境、衞生規例
    • 香港大學理學士、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
    • 英國曼徹斯特城市大學深造文憑
    • Certificate in Public Health Inspection
    • 英國曼徹斯特城市大學法學士

    關於葉謝鄧律師行

    • 歷史:13年
    • 現職律師:18人
    • 後勤員工:70人
    • 特點:年青、創新、應變、科技
    • 服務:以平宜、快捷、實際和專門見稱
    • 嘉許:2003-08年連續五年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頒贈《商界展關懐》標誌,以表揚及嘉許律師行在實踐公民精神和關懷社會方面的貢獻。此外,於2008年,又贏得「傑出伙伴合作計劃獎」:智慧理財及債務輔導計劃
    • 著作:香港電子法律(下圖)、皇庭壹號


    Screen3

    •  

    • 1994年
      律師行成立
    • 1995年
      開設工傷意外索償訴訟部
    • 1996年
      開設資訊科技法律部
    • 1997年
      推出免費法律入門網站法周刊 (solicitor.com.hk )
    • 2000年
      榮獲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頒發 eAward 專業服務網站獎
    • 2001年
      被資訊科技署挑選為電子交易個案 ( Reference Case )
    • 2001年8月
      推出破產網(theBroke.com)展開個人破產申請
    • 2001年
      推出科技法律網(eLaw.com.hk)
    • 2002年3月
      推出個人自願安排網( IVA.com.hk )接辦債務重組案
    • 2002年9月
      破產網一周年。至2008年,已接辦超過 9,000 宗破產案件、 超過1,200 宗IVA
    • 2002年10月
      出版香港電子法律一書,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發行,專題論述與電腦和互聯網環境相關的法律 (hkelaw.com)
    • 2004年3月
      個人自願安排網( IVA.com.hk )3周年
    • 2004年1月
      首度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頒贈《商界展關懐》標誌
    • 2004年
      荃灣南豐(於2008年自置物業)、旺角雅蘭中心辦事處投入服務
    • 2004年4月
      葉謝鄧律師行十周年
    • 2005年1月
      再度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頒贈《商界展關懐》標誌
    • 2005年
      元朗辦事處投入服務。出版「皇庭壹號」一書(圖:右)
    • 2006年
      沙田辦事處投入服務
    • 2008年
      觀塘開源道辦事處(自置物業)投入服務,成為第六辦事處
    • 2008年
      五獲社聯頒贈《商界展關懐》標誌+傑出伙伴合作計劃獎
    • 2008年
      代表超過40人與私人破產受託人Fred Lee抗爭,在一宗上訴案中抗爭勝訴。其後,在另宗案件中,代表10人抗爭,再度勝訴,並再取得堂費。

    (圖:律師行合伙人謝連忠律師.楚雍律師與政務司司長唐英年、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頒獎合照)。

    離婚法律援助服務:充份理由+財政資源

    申請資格:

    1. 案情在法律上是否有充份理由提出訴訟或抗辯
    2. 申請人的「財政資源」不超過169,700元

    申請律師的權利:

    離婚可申請法律援助,由法律援助署提供一名律師,代表向法院提出離婚,辦理手績。

    選擇律師的權利:

    如果法律援助得到批准,當事人有權選擇代表律師,律師可由自己提出,無論選擇那一類律師,在金錢上都不會有影響:

    1. 在法律援助署任職的法律援助律師
    2. 由法律援助署署長提名的私人執業律師;或
    3. 由你自己提名的私人執業律師。

    申請離婚要對方同意嗎?

    除了以雙方連續分居超過一年為離婚之事實基礎外,都不須要對方同意。

    但對於子女撫養權及瞻養費的安排,則如雙方有協議,會較為方便。但沒有協議仍然可以申請離婚。

    即使雙方同意,離婚仍要經法庭頒令

    申請到判決離婚大約需時:大約要六個月

    申請離婚到判決離婚,大約要六個月。

    如找不到對方(答辯人),則要申請以報紙廣告形式通知對方,需要時間會更多。

    離婚法律諮詢熱線:許麗欣律師

    • 離婚.子女撫養權.分配財產贍養費

      許麗欣律師

      65366666

    六辦事處:遍佈港九新界

    • 提供「平宜、快捷、方便」的法律服務
      香港:82099999(灣仔地鐵站)
      灣仔軒尼詩道中國海外大廈20樓

      旺角:66899999(旺角地鐵站)
      雅蘭中心一期1107,1127-8室

      觀塘:68299999(觀塘地鐵站)
      開源道63號福昌大廈2字(滙豐對面、近APM)

      荃灣:62488888(荃灣地鐵站)
      南豐中心23樓

      沙田:67599999(沙田火車站)
      新城市中央廣場二座21樓2109室(宜家傢俬樓上)(沙田火車站步行3分鐘到達)

      元朗:64199999(元朗大棠輕鐵站)
      元朗貿易中心28樓B1室(麥當奴快餐店樓上)

    陣容:15律師各具擅長

    • 律師各有所長‧按此往:ytt.com.hk。保証唔會瓜分您的賠償
      謝連豐:追討工傷、交通意外賠償
      謝連忠:律師証婚‧婚姻監禮人
      孫楚雍:債務、IVA、破產
      鄧達明:破產、刑事、離婚、改名
      顏偉業:贍養費爭拗、樓契
      鄧兆駒:中國文書公證
      李志坤:中國法律
      許麗欣:離婚、撫養權
      梁艷敏:工傷、交通意外賠償
      黃莉莉:工傷、交通意外賠償
      黃鶴鳴:工傷、交通意外賠償
      李美林:離婚、撫養權、刑事
      戴志強:刑事、離婚、刑事
      伍家賢:工傷、交通意外賠償
      謝連輝:工傷、交通意外賠償
      葉盈枝:金融、上市
      林蕙瑛:商業、仲裁